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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0年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出炉,快看!

来源:博白教育在线作者:admin2020-07-29 09:59反馈/举报

 博白县城区2020年秋季期小学招生公告
为做好博白县城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博白县城区的实际,现将博白县城区2020年小学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二)坚持“按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三)落实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就读原则。(四)坚持按政策落实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子女,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就读原则。落实在职民警(辅警)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读原则。(五)根据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的子女就读原则。(六)坚持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孤儿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入学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七)坚持加强疫情常态化下防控和健康招生原则。(八)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九)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二)招生对象符合博白县城区小学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此日)以前出生(以户口簿登记出生时间为准);残疾儿童可推迟一年入学。
(三)城区各公办小学服务区划分

01博白镇**小学  

1.西城汽车客运站桥头→兴隆西路→法制广场西侧道路→县政府门口→大街→文化路→文化路与文兴巷交叉路口→文兴巷→新兴街→新兴街与朝阳东路交叉路口→朝阳东路→朝阳东路与人民北路交叉路口→人民北路(西侧)→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此线路以北(朝阳西路西面界限南侧至江滨铭城小区止、北侧至圣德堡水岸花园小区止,南州北路延长线北面界限至城郊村李屋队止,公园路北面界限西侧至富源花园小区止、东侧至公园路076号止)原老博白镇辖区均为博白镇**小学服务区。

02博白镇第二小学

1.西城汽车客运站桥头→兴隆西路(南侧)→法制广场西侧道路→县政府门口→大街(南侧)→文化路(东侧)→文化路与文兴巷交叉路口→文兴巷(南侧)→新兴街(东侧)→新兴街与朝阳东路交叉路口→朝阳东路(南侧)→朝阳东路与人民北路交叉路口→人民北路(西侧)→人民中路(西侧)→人民中路与振兴西路交叉路口→振兴西路(北侧)→振兴西路与南州南路交叉路口→南州南路(东侧)→南州南路与饮马江三路交叉路口→饮马江三路C段(北侧)→水沟(东侧)→西城汽车客运站桥头,在此线范围内原老博白镇辖区(东圩头生产队户籍除外)均为博白镇第二小学服务区。

2.博白县职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城郊村的上南园、中南园、下南园户籍,江南路019号(水电设备厂),人民南路072号(化工厂)、116号(糖厂)、117号门牌(硫酸铝厂)。

03博白镇三小学

1.北园路以南、城东水库至兴隆东路的水库引渠以西的东风北路001号至175号(博白镇一小东校区),东风北路200号(拘留所),百货公司仓库户籍,城东林场户籍;东风南路所有门牌;东门东街、中街、西街所有门牌;朝阳东路063号(水厂路口)起经王力中学至原光荣院旧址的所有门牌;饮马江新队户籍(人寿保险公司后面)。

2.人民北路以东的人民北路001号(海峰药业)至199号(县国税局)的所有单号门牌。

3.人民中路以东的人民中路001号(县医药公司**门市部)至071号(溢香大酒店)所有单号门牌(含1户双号门牌的德鑫大酒店070号),江曲巷,人民中路东一巷、东二巷的所有门牌号(即碧玉家园的周边居民区),南城A栋、B栋、C栋,振兴东路(南城红绿灯路口至生晖幼儿园路口)所有门牌;兴隆东路001号(人民医院红绿灯路口)至146号(博白镇政府);杉木塘中街、南街、北街所有门牌。城东村的高屋队户籍。

4.锦绣东路以北、新东风北路以西的锦绣东路001号至059号(鸽翠轩)、锦绣东路061号(锦绣家园)。
04博白镇第四小学
1.饮马江三路C段水沟起→饮马江三路C段(南侧)→饮马江三路与南州南路交叉路口→南州南路(西侧)→南州南路与振兴西路交叉路口→振兴西路(南侧)→振兴西路与人民中路交叉路口→人民中路(西侧)→人民中路与绿珠大道交叉路口→绿珠大道(北侧)→绿洲一品小区,此范围内(官田中心小学服务区除外)原老博白镇辖区均为博白镇第四小学服务区。

2.城郊村的上南园、中南园、下南园户籍,人民南路072号(化工厂)、116号(糖厂)、117号(硫酸铝厂)。
05博白镇第五小学

1.绿珠大道以南、人民中路与绿珠大道交叉路口至人民南路与城东大道交叉路口路段以东、城东大道以西的范围,以及人民中路与绿珠大道交叉路口至人民南路与城东大道交叉路口路段西侧门牌(含人民南路001-025号,不包括周边的生产队居民),均为博白镇第五小学服务区。

2.城东村的门头根队、樟岭队、大路山队、旺垌队户籍,昆仑华府小区(仅原亚山林场总场部在编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
06博白镇第六小学

1.人民中路与锦绣东路交叉路口→锦绣东路(南侧)→锦绣东路与建政路交叉路口→建政路(西侧)→建政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前进路(南侧)→前进路与民主路交叉路口→民主路(西侧)→民主路与绿珠大道交叉路口→绿珠大道(北侧)→绿珠大道与人民中路交叉路口→人民中路(东侧)→人民中路与锦绣东路交叉路口,此范围内(不包括城东村的门头岭队、墇岭队、大路山队户籍)原老博白镇辖区均为博白镇第六小学服务区。

2.罐头厂、老干局居民点,人民南路072号(化工厂)、116号(糖厂)、117号(硫酸铝厂)。
07博白镇第七小学
1.新东风北路与锦绣东路交叉路口→锦绣东路(北侧)→锦绣东路与建政路交叉路口→建政路(东侧)→建政路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前进路(北侧)→前进路与民主路交叉路口→民主路(东侧)→民主路与绿珠大道交叉路口→绿珠大道(北侧)→绿珠大道与城东大道交叉路口→城东大道(西侧)→城东大道博白变电站路口→城东水库(东侧)→城东水库至兴隆东路的水库引渠(东侧)→兴隆东路与新东风北路交叉路口→新东风北路(东侧)→新东风北路与锦绣东路交叉路口,此范围内均为博白镇第七小学服务区。

2.城东村东北片的15个生产队(义田垌一队、义田垌二队、大岭队、卢屋队、中央队、梁屋队、东风队、秦屋队、高屋队、莫屋队、莫屋东队、东门岭一队、东门岭二队、新安队、白鸽冲队)户籍,水泥厂宿舍区户籍,县食品公司种猪场户籍,人民南路072号(化工厂)、116号(糖厂)、117号(硫酸铝厂)。
08博白镇第八小学
1.城东扶贫搬迁安置点,城东工业园区,三和幸福里小区,昆仑华府小区(非原亚山林场总场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在博白县城区经商或务工的县内户籍人员和无《居住证》县外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等。
(四)入学类别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A类(政策性新生)
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具体名单以《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援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决定》(玉委〔2020〕4号)为准,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医疗专家人才名单以《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玉市组通〔2020〕4号)为准。报名地点: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或孤儿证给学校核验其是否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监护关系);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医务人员、医疗专家的相关荣誉证书。录取办法:根据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学校就读。
(二)B类(地段生)
地段生指适龄儿童本人具有博白县城区(指老博白镇辖区,下同)户籍,需要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此日)以前。同时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1.可自主选择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以B类(地段生)身份报名就读,或到房产座落地址服务学校以D类(房产类)身份报名就读。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自动放弃另一身份的报名资格。2.不得同时以B类(地段生)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和以D类(房产类)身份到房产座落地址服务学校报名就读,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本年度县城区的学位,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以下情形不属于地段生:1.适龄儿童本人不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其父(母)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的,即使能提供证明其系父(母)子女关系的出生证明,也不属于地段生。2.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的非直系亲属家,且与该户籍家庭成员没有法定监护关系的,不属于地段生。报名地点:户籍地址服务学校。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录取办法: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录满为止,超量的地段生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因分户变更了户籍迁入时间的,户籍迁入时间以分户前的为准。
(三)C类(政策性新生)
1.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报名地点: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部队师级及以上开具的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等(涉及军事机密的只看不收)。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就读。

2.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包括行政编、事业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三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报名地点: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行政编制消防员提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事业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三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提供博白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证明以及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确认文件。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就读。

3.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适龄子女。报名地点: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相关证书。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就读。

4.博白县公安机关荣立公安系统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或被授予全国、全区**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在职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名单由县公安局审定提供)。报名地点: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荣誉证书。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就读。

5.博白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审定提供)。报名地点: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址服务学校就读。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博白县城区(同住)并在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1)持有博白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博白县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报名地点: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报名材料:①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②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④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房产座落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⑤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⑥“五险一金”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博白镇四小、五小、六小、七小或八小就读。无《居住证》的外县户籍随迁子女,以及博白县户籍(除博白县城区户籍外)在县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按E类(租房类)到博白镇第八小学报名就读。

7.生活在县城区的孤儿。指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博白县城区生活,但都不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的孤儿。如孤儿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的,按B类(地段生)报名就读。报名地点: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报名材料:①适龄儿童、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县民政局颁发的孤儿证;④所属招生对象类别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录取办法: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所属招生对象类别安排就读。
(四)D类(房产类)
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2.申请就近入学的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

3.还没交房或交房尚未实际入住(以学校入户核查当天的核查情况为准)的房产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4.适龄儿童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的家,且适龄儿童与该户籍家庭成员没有法定监护关系的,适龄儿童不能把该户籍家庭成员的房产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房产分为三类:

1.一类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产的以下两类材料之一视为有一类房产:

(1)合法所有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以及完税发票。

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或孤儿证给学校核验其是否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监护关系);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③以下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之一:a.《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④2020年6月份或7月份缴交水费、电费的票据。

2.二类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持有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的,视为有二类房产。

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或孤儿证给学校核验其是否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监护关系);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③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建设用地**许可证;

④2020年6月份或7月份缴交水费、电费的票据。

3.三类房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持有与房产(一类房产除外)售卖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经县公证处公证有效的视为有三类房产。交易合同未能经县公证处公证有效的按E类(租房类)报名就读

。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本人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同时提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或孤儿证给学校核验其是否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监护关系);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③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经县公证处公证有效的交易合同;

④2020年6月份或7月份缴交水费、电费的票据。上述三类房产所有权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簿且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视为有相应类别房产。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不得以此房产申请就近入学。

报名地点:房产座落地址服务学校。

录取办法:按照一类房产→二类房产→三类房产的顺序依次录取。同时,各类房产按“独立产权”优先原则,先录取本类房产有独立产权的适龄儿童(一二类房产以商品房购买合同签订日期或自建房建房日期先后排序,三类房产以当前房产所有人的交易合同经县公证处公证的时间先后排序),再录取有非独立产权房产的适龄儿童(按份额大小排序,所占房产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产优先),录满为止,超量的适龄儿童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独立产权”指房产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独立产权”指房产所有权除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有几人,每个产权共有人就占几分之一的份额。

(五)E类(租房类)
在博白县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合法租住(含自有其它类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

报名地点:博白镇第八小学。

报名材料:

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③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及*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完税发票;

④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c.经商营业执照,d.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

⑤“五险一金”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⑥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提供帮扶手册。录取办法:学校对E类(租房类)人员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再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组对材料进行复核,**以复核组*终复核的量化积分为准。录取时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到博白镇第八小学,录满即止。

量化积分计算如下:(1)基本分值(50分)①户口簿:适龄儿童的户口簿5分;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10分;③合法租住15分:其中房屋租赁协议3分、房东房产证5分、*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完税发票7分;④经商、务工证明20分:其中经商营业执照20分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15分。(2)加分(17分)①博白县城区经商、务工年限,每满1年加1分,*多加5分(按经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劳动合同生效时间计算);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2分,*多加10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③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加2分(提供帮扶手册以备学校统一到县扶贫办核查)。
(五)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政策性新生)→B类(地段生)→C类(政策性新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录取D类(房产类)→E类(租房类)。C类(政策性新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某一学校因学位问题无法录完服务区内上述适龄儿童,超量的A-D类适龄儿童则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E类适龄儿童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或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一)新生报名。8月12-14日,家长到服务区学校报名并领取《博白县城区2020年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好《登记表》及准备好相关材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每名新生**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领取《登记表》。部分招生对象需按方案规定到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博白镇杉木塘南街第二幼儿园四楼)报名和领表。

(二)提交材料。8月15-17日,家长根据本人领取的《登记表》右上角标注的“上交材料时间”,按时把《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所在辖区学校或方案规定的学校审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每名新生**一名家长前往办理。

(三)上门核实。8月18-20日,学校组织工作组上门入户对辖区内家长所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实。

(四)复核材料。8月21-23日,由复核组对各学校初步核验的信息材料进行分类复核。

(五)公布复核结果。8月24日,在各招生学校公布复核有效的名单及材料。

(六)审定录取名单。8月25-26日,各校将预录名单送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七)公布录取名单。8月27日,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博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n)的“便民利企服务”—“教育培训”栏目、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博白教育在线”及各招生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八)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8-29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原报名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每名新生**一名家长前往领取《入学通知书》。凭《入学通知书》在2020年秋季期开学后到校报到注册并办理学籍。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泓和旺角小区。泓和旺角小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到城西村小学或西江村小学报名就读,待博白镇第十一小学建成招生后,可申请转入博白镇第十一小学。

(二)入学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家长提供虚假入学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本年度县城区的学位,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2.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3.已就读过小学且注册有小学学籍(即重读一年级)的(退回学籍所在学校原年级就读)。4.适龄儿童不到户籍所在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有博白镇户籍,辖区学校无学位的,安排到博白镇第八小学或民办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五)关于插班生转学问题。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要求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本招生公告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插班生,可在8月15日前拿户口簿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上报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一律不准转入。
(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博白县城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特此公告。 博白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7月28日
▼2020年博白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0年博白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博白镇**小学 郑副校长 0775-8223389

博白镇第二小学 简主任 0775-8232485

博白镇第三小学 刘副校长 0775-8232170

博白镇第四小学 梁主任 19994423413

博白镇第五小学 陈副主任 0775-8233878

博白镇第六小学 杨副校长 0775-8332995

博白镇第七小学 郑副校长 0775-8321177

博白镇第八小学 吴副校长 0775-8223505

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 朱老师 0775-8331515

博白县教育局 黄老师 0775-8332972-6
▼博白县2020年城区公民办小学服务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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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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